拆得掉 管得住 不反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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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4日12:03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本报讯昨天,由市查处违法建设领导小组牵头召开的我市查处违法建设长效管理机制座谈会,在市查违办召开。来自省城各区街“大拆违”一线工作人员及市规划、国土、公安、房产、市容、财政、信访等部门的代表与会,并就如何制定符合省城市情、民情,且更具可操作性的查违长效管理法规提出极具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市查违领导小组组长黄同文到会并讲话。
记者从市查违办了解到,截至昨天,全市共拆除各类违法建设1200万平方米,今天还将对环城公园展开第二阶段的集中拆除整治行动(相关报道见今日A3版)。“大拆违”以该战役为推动,以创建“无违法建设街道”为平台,进入全力冲刺阶段。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查违领导小组确定的既定目标,到今年7月底基本完成目标任务,拆得掉更要管得住不反弹。因此,如何制定一套完整的查处违法建设长效管理机制,是“大拆违”收兵前就必须倾注精力的关键。 为此,自今年春节后,市查违办就开始着手此方面准备工作。经过半年时间的调研,在汇总各城区、开发区经验的基础上,目前已形成长效管理机制“讨论稿”。为了使长效机制更具可操作性,各相关部门决心把这项工作做得更扎实,直到上升到立法层面。这就需要确定许多目前尚无先例可循的要素,包括查违的责任主体是哪个部门,处罚权归哪个部门,一旦发现违法建设查处程序怎样进行,奖惩机制如何兑现,基层街道和社居委如何处理违法建设问题以及执法部门与责任主体的责权利之间如何确定等。这些都需要有一套严格规范的细则来支持政策法规的实施,也正是在这个前提下,才召开了此次座谈会。 有关人士指出,对待城市顽症违法建设,谁来查、谁来罚、谁来拆以及具体的标准、细则等,都需要有法律依据;对于过去没有先例的,甚至可能要对过去一些东西进行变革、进行重大决策时,必须慎之又慎。 (汪晖功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