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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自带酒水饭店拒绝属违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4日12:25 新闻晨报

  据法制晚报报道餐饮企业拒绝消费者“自带酒水”、强迫顾客花钱买一次性消毒筷子之类的霸道做法,将被认定为违法。昨天上午,北京市人大财经委副主任赵巨鹏透露: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的修订已经被列入了市人大今年的立法调研项目。

  据北京市工商局法制处处长胡莉蓉介绍,拒绝自带酒水、拒绝为顾客提供非一次性消毒筷,剥夺了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应被列入霸王条款。目前,在怀柔区,市工商部门已
规定所有餐饮企业不得拒绝消费者自带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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