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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防疫合格 可以经营活禽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4日13:14 法制晚报

  市场防疫合格 可以经营活禽

  本报讯(记者 曹坤)本市的活禽经营、鸽子放飞、外埠活禽进京将由应急状态转为常规状态,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的市场可从事活禽经营。

  昨天,记者从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了解到,对拟从事活禽经营活动的场所进
行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合格后发放《动物防疫合格证》。

  外埠活禽必须取得检疫合格证,并经市政府指定的27个检疫通道进入本市。来本市参加竞翔的信鸽必须来自非疫区,并有合法的检疫证明和健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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