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律师调解员联手调解复杂纠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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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4日14:20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通讯员王岚陈东亚)笔者从东城区司法局与东城区人民法院联合召开的“东城区加强人民调解指导工作会”上获悉,以联合调解室为纽带,完善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衔接机制,东城区将实施“三所一庭”联动调解工作机制,以进一步增强调解疑难复杂纠纷的能力。 所谓“三所”,即司法所、派出所和律师事务所;“一庭”即法院民事审判庭。“
目前,东城区各联合调解接待室聘请的调解员均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群众工作能力,并且热心调解工作,在调解过程中发挥了各自的特长,为促进本地区民事纠纷调解质量的提高发挥了较好的作用。但由于当前的民事纠纷无论从内容上、表现形式上,还是从主体上与过去相比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新型的矛盾纠纷如房产纠纷、劳动纠纷、物业管理纠纷等,都涉及了较复杂的法律关系和不同群体的利益,对调解员的综合调解能力提出了极大的挑战。特别是在调解一些特殊领域和重大疑难纠纷中,调解员普遍感觉自己的知识面窄,对一些问题的把握还不是很准确,调解工作中存在着一定的困难,因此迫切需要一些专业机构和人员给予帮助和指导。 “三所一庭”联动调解工作机制的建立,将从根本上消除联合调解接待室的后顾之忧,提高调解员调解疑难复杂纠纷的能力,强化联合调解和诉前调解的意识,并最终实现资源共享的目的。J14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