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他人出国游 送自己进牢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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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4日15:30 新民晚报 | |||||||||
本报讯江门消息:记者昨天从江门市新会法院获悉,前后送出200多万元的邹某,因行贿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 法院查明:邹某于2002年1月至3月间在挂靠某药品公司时,专门从事药品买卖,为了打通当地一医院的销路,邹某通过种种关系认识该院院长,大手笔地送出总价值人民币120多万元的别墅一栋和公寓一套,效果立竿见影,他的药品大都被该院所采用,邹某狠赚了一
尝到甜头后,邹某为紧紧地拉着这个“财神爷”,随后还将院长一家子送到南非旅游一番,所花费用45300元。 2005年,贪婪的院长“东窗事发”后,涉嫌受贿罪被司法机关查处,邹某也被扯了出来,检察机关随后还查实其在2001年6月至2004年9月,曾支付了93万元回扣给该院相关领导人。 新会法院审理认为,其行为已构成对单位行贿罪。鉴于邹某有自首情节,对其所犯的对单位行贿罪给予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 (李朝涛阮锦平彭炳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