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罢扁”提案列举十项理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4日15:30 新民晚报

  据新华社北京6月13日电(记者茆雷磊)由国民党、亲民党籍“立委”提出的罢免台湾地区领导人陈水扁的提案13日通过台“立法院”的程序审查,确定此案将交由全院委员会审查。台湾媒体报道说,这意味着“罢免陈水扁案”正式启动。

  据报道,“罢免陈水扁案”共有三个提案,其中列举了“违宪乱政、贪污腐败、经济不振”等10项理由,在13日召开的“立法院”临时会并案处理并通过,交付全院委员会审
查。

  审查的日程为:6月21日-23日及26日,召开全院委员会审查罢免案;27日交付院会表决。在审查前,被提案罢免人陈水扁有权进行口头或书面答辩。

  根据台湾有关法规,对台湾地区领导人进行罢免的提案,必须经过“立法院”全体会议于15日内完成审查,审查后,院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经全体委员三分之二同意,罢免案即成立。“立法院”通过的罢免案尚须交付公投,经选举人总额过半数投票,有效票过半数同意时,正式罢免。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