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交警强制注销四千余部报废摩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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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4日15:59 海峡都市报 | |||||||||
N魏国安/光春/菁菁 本报讯 昨日,石狮交警大队车管站对4673部已达到报废条件的摩托车,进行强制注销。据悉,这是《交通安全法》和《机动车登记管理办法》出台后,石狮交警部门开展的最大规模的一次集中注销摩托车行动。
这些已到期应该报废的车辆,没有定期到交警部门参加年检,车辆性能极为不好,安全系数大大降低,存在着严重安全隐患,成为交通安全的“隐形杀手”。交警部门通过电脑系统排查,将已达到强制报废条件的摩托车给予强制注销。今后,凡被注销的摩托车一旦被交警查获,就将送往废旧金属回收场给予强制报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