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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年危房又不得不住 想重盖房却拿不到建房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4日16:13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金陵晚报报道林巨仁家住栖霞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棚村,夫妻俩住的三间瓦房已有30多年历史,早就破得不成样子。眼看这房子快成危房无法居住,林巨仁就想新盖栋两层的楼房。拿着村委会批复的建房申请书,他到靖安镇土地管理所去办建房证,却被告知,土地使用证还是前户主的,建房证根本办不起来。

  1992年元月,因为投靠亲戚,林巨仁从六合举家迁到栖霞区大棚村,刚好村里有户
居民沈志兵想搬走。经人介绍,双方达成了买卖房的意向。元月9日,在同村周庆仁、赫宗良、沈志林和周加付的见证下,双方签订了这份《断卖契约》:“因经过沈志兵全家协商同意,将自己居住房屋三间洋瓦房和猪圈二间、基地、自留地、菜园、树木转让给林巨仁户使用居住和执业……如果今后有人干涉,由出卖人沈志兵一律承担,与买户人毫无干涉。房屋价格为人民币叁千伍百元整,一次付清。今后由林巨仁户子孙永远执业。”

  当时,签完合同的林巨仁很高兴,终于有地方住了,根本就不知道还有过户的事情。没多久,沈志兵就搬走了,据说是到泰兴去了。没几年,沈志兵的哥哥沈志林也搬走了,村里再也没人知道这兄弟俩的联系方式。

  林巨仁告诉记者,当年买房子时,那三间瓦房就已经有些破了。十多年的风吹雨打,房子的裂缝越来越大,屋顶的瓦片也时不时破上几块,一下雨,家里漏得不成样子。住在破房子里的夫妻俩,一看到刮大风下大雨,就开始提心吊胆了,万一房子被吹倒了可咋办哪!

  林巨仁咬咬牙,打了建房申请。村长知道他们家情况,很快就同意了。可当他来到靖安镇土地管理所,工作人员告诉他,他根本没有资格在那块地上盖房子,因为土地使用证上户主的名字还是沈志兵。林巨仁傻眼了,他怎么也没想到,还有土地使用证这个东西,当时的疏忽造成现在的大麻烦了。怎么办,只有去找沈志兵回来过户。可十几年过去了,根本找不到人了。

  记者联系了靖安镇土地管理所,工作人员刘先生表示,申请建房证必须先递交材料,然后会有工作人员下去调查。如果情况属实,建房证很快就可以办到。但像林巨仁这种情况,则必须先将那份买房契约送到区公证处进行公证。因为很多买卖房合同并不符合条件,只是一种私下协议,而公证时买卖双方也必须在场。如果林巨仁实在找不到沈志兵,可以将当年的见证人找来,证实契约的真实性。

  刘先生建议林巨仁先将户口本、买房协议等一并带到靖安镇土地管理所,让工作人员调查清楚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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