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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就业派遣时间确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5日00:00 东南早报

  早报讯(记者康云)今年福建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派遣的具体时间安排已经由省人事厅于昨日确定。

  从6月30日开始,泉州地面上各大中专院校可陆续到省人事厅大中专就业服务窗口办理就业派遣手续。

  据了解,在办理就业派遣手续时,就业类型为已签约、参加国家和地方项目(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我省欠发达地区计划和选调生计划)的,学校应提供相应文件材料。就业类型为有接收函、灵活就业或意向就业的,须提供接收函、灵活就业登记表、意向就业登记表等相关材料原件。

  同时,根据有关规定,大中专毕业生在毕业离校时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户口转回家庭所在地,档案可寄存学校所在地或生源所在地人事行政部门所属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学校领取报到证后将根据学生意愿在报到证上签注档案转递方向。

  泉州地面上各大中专院校办理的具体时间为:6月30日(华侨大学、华侨大学福建音乐学院);7月5日(仰恩大学);7月7日(泉州师范学院);7月11日(泉州中营职业学院);7月12日(泉州纺织服装职业学院、泉州光电信息职业学院);7月13日(泉州华光摄影艺术职业学院);7月24日(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泉州慈山财经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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