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续费多收几倍租赁中心被责退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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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5日00:20 新晚报 | |||||||||
哈报网讯(吕岩 记者 谭启首)出租房屋交纳租赁手续费,明明是120元,却被收取了834元。日前,张先生领回了自己多交的房屋租赁手续费。 据了解,张先生于2005年6月将南岗区一套门市房组给了别人,约定2年的出租费用共1.2万元,在哈尔滨房屋租赁中心办理房屋租赁手续过程时,张先生被告知,按照规定,需要缴纳租赁手续费834元,计算方法是房屋建筑面积×地价×12月×街道系数×0.01=
据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建设厅联合下发的,《关于继续执行住房以外房地产交易手续费的通知》,非住宅租赁手续费收取租赁金额的1%,由租赁双方各承担50%。张先生与租赁人共同承担的费用仅为120元。物价部门当即责成房屋租赁中心退还了张先生714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