匡炳文案暂定月底开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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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5日02:00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 |||||||||
本报讯记者昨天从有关方面获悉,备受关注的省财政厅原厅长匡炳文涉嫌单独受贿及与其儿子匡中平共同受贿一案,已由淮北市检察院正式向法院提起公诉,初步定于本月底开庭。 已经退休的匡炳文今年68岁,1983年9月起任省财政厅副厅长,1993年4月起任省财政厅厅长;1994年至1997年间,他同时兼任省地税局局长,2001年1月任安徽华安证券公司监
2005年7月20日,省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匡炳文、匡中平父子立案侦查。 检察机关指控,匡炳文在担任省财政厅副厅长、厅长及兼任省地税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解决资金及工作调动、安排等问题,个人多次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86.1万元、美元5.1万元。此外,匡中平在匡炳文知晓的情况下,通过其职务之便,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32万元。 起诉书还指出,匡炳文在收受他人贿赂后,曾先后安排财政厅有关部门累计为有关企业及单位解决借款人民币1.1亿多元、美元120万元。在其儿子匡中平促成匡炳文签批有关单位的2000万元借款报告后,匡氏父子一次从中共同收受“好处费”人民币30万元。(检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