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血不必再掏保证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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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5日02:00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 |||||||||
本报讯合肥市红十字会中心血站昨日宣布,实施了5年多的临床用血互助保证金规定从此取消。 据了解,为了激励、督促用血公民及其家庭成员参加无偿献血,合肥市2000年9月1日颁布临床用血互助保证金管理暂行规定,患者用血后,如果符合本人或其家庭成员在1年内参加无偿献血等条件,市献血办将退还缴交的互助保证金。
据合肥市红十字会中心血站王震站长告诉记者,目前合肥市临床用血完全来自无偿献血,临床用血互助保证金对无偿献血的促进作用已经不大,所以市政府日前正式发文,取消实施5年多的临床用血互助保证金。(李德甫 本报记者 李志标 张洪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