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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广告 该拆全拆拒绝说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5日02:09 西部商报

  本报记者 王燕军 为您报道今起,兰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将对户外广告开展为期3个月的集中清理整治,重点整治违法设置、安全性差、有碍市容和不符合规划要求的户外广告。至8月30日前完成拆除32万平方米违法广告任务。如暴力阻挠将追究刑事责任。

  拆除户外广告 请说情者走开

  据了解,兰州全市范围内有合法手续的户外广告仅有5%~10%,90%的户外广告没有合法手续。

  兰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宋智虎指出,在拆除户外广告时说情的人数远远超过拆除违法建设人数10倍还多,已经严重影响到户外广告的拆除工作,呼吁一些老领导、老同事和老部下支持城市行政执法工作,不要添乱。

  有碍观瞻 手续合法照拆

  凡未经审批、且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坚决予以拆除,并不给予经济补偿。在规定时限内自行拆除的,免收拆除费;在规定时限内未拆除的,予以强制拆除,拆除费由广告责任人承担;无法找到设置人或无法将拆除通知送达的户外广告,一律依法拆除。门头、招牌凡不符合规划要求的,限期自行拆除整改。

  有合法审批手续的但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已到期限,或虽未到期,但距审批的期限不足三个月(含)的、破损锈蚀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影响居民生活、群众反映意见较大,以及不符合《兰州市户外广告设置技术规范》的也予以拆除。

  重点整治17条路段23场所

  门头招牌、牌匾、公交站亭、指示(引)牌、带广告护栏、灯箱、跨街广告以及一些档次较低的公益广告、临街街道(社区)的宣传栏(板报)等都在整治范围内。此次集中清理整治的重要的路段和场所共17条路段、23个场所。

  城关区重点场所:雁滩家具城、盘旋路十字、火车站、东部市场、东岗立交桥、东方红广场(广场大队)、五泉广场、静宁路十字、南关十字、西关十字周边。重点路段:天水路、东岗路、庆阳路、皋兰路、民主路、武都路、甘南路、中山路、酒泉路、张掖路(一大队)及辖区滨河路(南北)沿线。

  七里河区重点场所:文化宫、义乌商贸城、西站十字、秀川小区、治安分局办公楼周边。重点路段:西津东路、敦煌路及辖区滨河路沿线。

  安宁区重点场所:黄河市场、培黎广场、费家营、桃海市场周边。重点路段:安宁东路及辖区滨河路沿线。

  西固区重点场所:天鹅湖、天乐商场、西固公园、西部市场周边。重点路段:合水路、福利中路、公园路沿线。

  看清了 补偿办法有三种

  补偿实行经济补偿、赎买和位置置换三种方式。对审批手续齐全,期限在三个月以上,依据规划需拆除的,且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拆除的,以货币形式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对审批手续齐全,符合规划要求的广告,或按规划要求须整改的广告,按照自愿的原则,经价格评估后,由市城投公司组织赎买;对审批手续齐全,期限在1年以上,但不符合规划要求的户外广告,根据设置单位的实际情况,视情况采取位置置换的方式予以补偿。

  普通钢铁骨架喷绘户外广告,每月/每平方米补偿2元;不锈钢材质灯箱广告,每月/每平方米补偿4元;“三面翻”户外广告,每月/每平方米补偿10元;亚克力材质户外广告,每月/每平方米补偿12元;霓虹灯广告,每月/每平方米补偿15元。凡审批期限超过规定年限的,一律按规定的最高年限计算;计算起始时间按主管审批的单位落款日期为准。计算时间尾数不足一月的,超过15日的按一月计算,不足15日的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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