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诱惑”涉嫌被侵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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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5日02:33 华夏时报 | |||||||||
本报记者刘宪银报道昨天上午,位于马甸桥西北角的北京太平洋洲际酒店因涉嫌侵权“麻辣诱惑”商标,被海淀工商部门立案调查。 昨天,记者一走进太平洋洲际酒店大堂,就看到了“悦豪食府”的“麻辣诱惑之四大金刚”招牌。
海淀工商局商标科执法人员说:“麻辣诱惑”是北京一家公司申请注册的服务商标,凡是在餐厅、快餐馆、饭店、自助餐馆和餐馆群组类别,将其用于商标、名片、宣传单、招牌上都属于侵权。他透露,此种行为最高可罚10万元。 经查,该酒店营业执照使用了未经核准的名称“悦豪食府”对外经营,并不是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只是酒店自己起的“小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