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肯”拖死女童索赔案宣判 车主和开车人共计赔偿16万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5日02:54 深圳特区报 | |||||||||
【据新华社长春6月14日电】(记者周立权)曾经产生较大反响的林肯轿车拖死10岁女童肖金萍,肖金萍父亲向林肯车主和借车人索赔159万余元一案,日前在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法院判决没有到庭的车主和借车人,承担连带责任,共计赔偿16万余元。但肖金萍父亲提出的索要138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诉讼请求没有得到法院的认可。 2005年2月1日,付中涛无证驾驶借来的白色林肯轿车,将过马路的10岁女童肖金萍
长春市中院作出判决后,肖金萍的父亲表示要上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