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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断英雄手腕的窃贼以抢劫罪判了重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5日03:01 都市快报

  6月13日下午,砍断温岭市见义勇为英雄陈春华左手腕的被告人龙志兵,被温岭市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同案犯刘平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去年3月16日晚,湖南省凤凰县人刘平、龙志兵等四人一起携带砍刀等作案工具,从路桥租乘出租车来到温岭城东街道湖屏小区施某某家盗窃。被害人陈春华发现邻居施家有可
疑人员出入,前去阻拦,被龙志兵等人砍断左手腕。(王佳记者孙自鸣 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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