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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期房增减姓名要注意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5日03:19 现代快报

  快报讯(记者尹晓波)昨天一名市民到南京市产权市场处咨询,自己刚刚购买了一套商品房,还没有交付,想加上爱人的名字,不知道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就商品房期房增减或变更姓名的问题,产权市场处人士解释说,根据《商品房预售管理细则的通知》第五条规定,“已办理了预售登记的商品房在未交付使用及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之前不得转让”,但是对确系直系亲属间更名或同户籍成员之间增减或更名的,经合同
双方同意,须提供户口簿、结婚证或户籍管理部门的证明,报房产登记部门审批后方可更名。其中同户籍成员是指在同一个户口簿内的亲属成员,但申请增减或更名的成员,其户口迁入时间必须在首次商品房买卖合同鉴证时间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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