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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遗失补登有新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5日03:19 现代快报

  快报讯(记者尹晓波)近期,出现了一种以挂失他人产权证后再以新证骗取抵押款的新欺诈方式。为此,南京市房管部门专门出台了新的遗失补登记规定。

  南京市房管部门规定,今后在办理遗失补证登记时,产权人必须亲自到场,同时携带南京市房屋档案馆出具的房产挂失证明、公告挂失期满30日的报纸及本人身份证件办理补证手续。如果产权人因故不能亲自办理补证手续,要通过委托的方式办理补证登记,其委托
书必须经过公证或律师见证。如果是遗失了房屋共有权证,房屋所有权人及共有权人需共同前往产权登记中心办理遗失补证手续,并将未遗失的其余产权证一并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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