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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数女职工生了孩子丢“位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5日04:12 山西晚报

  虽没有从事禁忌劳动,但权益保障状况却不容乐观。我省9个行业的非公企业中

  本报6月14日讯(记者 梁成虎) 省总工会针对我省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安全卫生状况进行了调查,发现在全省煤炭、焦炭、化工、冶金、玻璃制品、餐饮等9个行业的非公企业中,女职工权益保障状况有喜有忧,大部分非公企业女职工没有从事禁忌劳动,但“四期”保护措施不到位,只有少数企业女职工产假期满后能回到原岗位工作。

  今年,全省非公企业中的1096名女职工接受了本次问卷调查,调查范围涉及煤炭、焦炭、化工、冶金、玻璃制品、餐饮等9个行业。

  据调查显示,尚未发现有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作业,大部分非公企业女职工没有从事禁忌劳动,个别私营企业女职工的特殊权益可以得到较好保障。河津一家煤炭化工企业在落实女职工待遇方面给全省企业做出了榜样,200多名女职工都与企业签订了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女职工在住房分配方面也得到照顾,还享受一年两次的免费体检。不过,这样的企业数量偏少。

  一些地方的非公企业女职工从事着有毒有害工种,却没有必要的防护措施。对祁县玻璃企业的调查中发现,一些企业吹制车间有女职工从事高温作业,7个玻璃厂的500多名女职工从事着有毒有害工种,却得不到有效保护措施。调查表明,大量非公企业女职工“四期”(指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保护措施不到位,只有少数企业女职工产假期满后能回到原岗位工作。另外,女职工劳动时间长、劳动报酬低的现象普遍存在。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勾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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