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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办无权收占道经营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5日04:32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讯(记者刘燕)入夏以来,各类瓜果蔬菜相继上市,广大市民户外活动时间延长,西安市大街小巷的占道经营现象也随之回潮。

  西安市城管执法局将从6月15日至7月15日开展清理取缔非法占道经营专项整治行动,此次将以往的劝导、没收改为严管重罚。在专项整治行动开始前,收取非法占道经营户费用的权限得到明确———街道办无权收取占道经营费。

  沿街门店拒交罚款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此次专项整治主要清理取缔城区主干道、繁华街区、名胜景区等周边以及背街小巷的各类非法占道经营、出店经营,彻底取缔非法占道夜市。此外,各区执法部门还将进一步规范辖区机动车辆清洗场(站)占道洗车、擦车等违规作业行为;严厉查处非法设置的户外宣传咨询站(点)及宣传品,并加大对沿街各门店修车、焊接、加工等非法占道作业行为的监管。

  据悉,西安市城管执法局此次改劝导、没收为严管重罚。各区在清理取缔非法流动占道经营时,除个别饮食、水果等不易存放的物品要没收违法工具外,对于其他违法物品原则上都要坚决予以没收;对出店经营的门店,则将按照有关规定处以最高限3000元的罚款。

  如果部分沿街门店出现拒交罚款的问题,在此次专项整治月结束后,西安市城管执法局还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各街道办事处不能借机乱收费

  尽管西安市城管执法局成立后已明确规定,各区执法部门负责辖区内工商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商贩、出店经营、占道经营等行为的行政处罚,各街道办事处不能借机乱收费。但在城管部门日常的检查中,仍发现有个别街道办向占道经营者收取一定费用后,充当占道经营“保护伞”。

  专项整治行动开始前,副市长杨广信强调,各街道办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占道经营户的各种费用,协助城管执法部门清理整治好非法占道经营。西安市城管执法热线12342也将24小时受理市民投诉,并及时将问题分发各区执法局(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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