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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总局等七部门要求:强化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5日04:44 山西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6月14日电(记者刘铮)为遏制部分国有重点煤矿安全管理滑坡、重特大矿难多发的势头,国家安监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

  七部门文件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经正规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对存在重大隐患的矿井必须停产整改,对3个月内2次或2次以上发现重大隐患仍进
行生产的矿井,吊销矿长的安全资格证,5年内不得重新核发。

  又讯国有重点煤矿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每月下井不少于3次,安全生产系统领导每月下井不少于6次。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网络编辑:张星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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