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重点煤矿董事长每月下井至少三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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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5日05:12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据新华社电 “国有重点煤矿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每月下井不少于3次,安全生产系统领导每月下井不少于6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七部门发文提出这样的要求,以加强国有重点煤矿井下作业现场安全管理。
记者14日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了解到,七部门还要求,国有重点煤矿矿党委书记、矿长每月下井不少于10次,安全生产系统领导每月下井不少于15次。 “国有重点煤矿每班必须至少有一名矿副总工程师以上管理人员带班下井,深入重点区域和关键环节,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区队管理人员必须与工人同上同下;定期公布煤矿负责人和管理人员下井情况,接受群众监督。”七部门文件明确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