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企业用工不合格者停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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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5日05:46 山西晚报 | |||||||||
本报6月14日讯(记者 任志霞) 劳动用工登记备案率、职工培训率、劳动合同签订率、参加工伤保险率四项指标达不到100%,在15日内未按要求整改的,将被依法责令停产,这是太原市劳动部门在今天召开的煤炭生产企业劳动用工治理整顿会议中使出的狠招。 据介绍,本次整顿范围为太原市所有煤炭生产企业,重点是县营以下各类煤炭生产企业。整顿内容包括:煤炭生产企业各种有效证照情况、劳动用工登记备案情况、劳动合同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勾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