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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将扩大“地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5日05:46 山西晚报

  7月起,其参保范围将从原来的六城区扩大到全市十县(市、区)?

  6月14日,记者从太原市医保中心获悉,7月起,全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保范围将从原来的六城区扩大到十县(市、区),同时,缴费办法更加细化。

  缴费金额如何计算

  据介绍,从今年7月起,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按山西省上一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核定,交费比例为8.5%,个体经济组织从业人员所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由业主和从业人员按照6.5%、2%比例分担。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大病医疗保险,月标准为8元,由个人承担。其中,按年度缴费的,自登记参保的本月16日至次月15日,可依据中介代理机构填写的缴费通知单,将本年次月至明年本月医疗保险费交入指定银行。如:2006年7月1日登记参保,7月16日实际缴费,缴费年度为2006年8月至2007年7月,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为1304元,缴费比例8.5%,年缴费金额为1330元,大病医疗保险月标准8元,年缴费金额为96元,上述两项合计为1426元。

  对于首次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连续缴费不满6个月的,只享受个人账户支付待遇,连续缴费6个月以上的,享受相应的统筹金支付待遇。对于已在原单位参加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在与原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60天内,续接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各项待遇。

  参保后欠费会怎样

  此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保后,应按时足额缴费,凡欠费者,从次月起暂停享受统筹金支付待遇,欠费3个月以内的,按规定补缴并加收滞纳金,其欠费期间发生的住院医疗费,按有关规定予以支付,但最多不超过本人补交的金额;欠费超过3个月的,视为自动脱保,但个人账户基金可继续使用。自动脱保后重新参保的,按首次参保的规定享受医保待遇。

  到退休年龄后咋办

  灵活就业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男满25年、女满20年,且实际缴费年限不低于15年(对于1998年以来,国有企业“4050”人员下岗失业后灵活就业的,实际缴费年限可适当缩短,一般不低于10年),可享受太原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灵活就业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或实际缴费年限不达规定的,以太原市上一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00%为缴费基数足额补交后,可享受太原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若不能补齐,其个人账户余额退还本人,不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灵活就业人员,继续缴纳大病医疗保险费的,按规定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待遇。名词解释

  灵活就业人员 是指符合法定就业年龄并具有劳动能力的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包括个体工商户)及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以及非全日制、临时性、弹性工作等以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

  本报记者 任志霞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勾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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