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省妇联提出“和谐家庭”六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5日06:20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本报讯 (记者陈婷)“男女平等,共同发展;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爱岗敬业,勤劳致富;家庭和睦,邻里融洽;为国教子,以德育人;崇尚科学,倡导文明”———日前,省妇联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基本统领,向全省妇

  女提出了“和谐家庭”六条标准。

  省妇联负责人8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深入学习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活动中,省妇联将充分发挥贴近妇女、贴近家庭、贴近群众的优势,在全社会倡扬荣辱分明、正气昂扬、积极向上的社会主义新风尚。

  围绕“和谐家庭”六条标准,省妇联开展了学习型家庭、廉洁家庭、美德在农家、绿色家庭、平安家庭等创建工作,引导广大家庭树立良好的家风民风,营造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社会氛围。同时,把社会主义荣辱观融入妇联开展的农村“双学双比”和城市“巾帼建功”活动中,鼓励广大妇女创家业、创企业、创事业,帮助她们成长为有文化、多技能、会经营、讲奉献的新型城乡妇女。

  从家庭的特点和需求出发,省妇联加大推进“争做合格父母,培养合格人才”活动和小公民道德建设“四进”行动的工作力度,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帮助未成年人从小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

  各级妇联组织还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妇女参与道德实践的积极性,通过举办演讲赛、培训班,制作展板、在社区开辟宣传栏等形式,使社会主义荣辱观深入人心。、点评

  曾清华(省妇联主席、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妇联组织在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先进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中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教育和引导广大妇女树立和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妇联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是新时期妇女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全省各级妇联要充分发挥组织、宣传、教育发动群众的优势,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宣传教育活动,并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摆到突出位置,动员组织广大妇女深入学习、认真实践,做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模范。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