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商诈骗北京商行9余亿股权 大玩'空手道'被判无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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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5日06:36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据《北京晚报》报道 原香港富国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李培国,因犯诈骗罪和职务侵占罪,日前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李培国犯案,和7年前轰动一时的原北京市商业银行中关村支行行长霍海音挪用公款、非法发放贷款等30亿元大案有关,李培国在该案中一毛不拔就把霍海音挪用银行巨款得来的一公司价值9.52亿元的股权非法占有。 海关阻留 香港富商成为阶下囚
2004年3月24日,李培国在通过深圳市罗湖边防检查站时被阻留,随后被警方刑拘,同年4月2日予以逮捕。 李培国此时被拘大有背景。2004年1月7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认为原北京市“十佳律师”张建中在霍海音一案中犯有帮助伪造证据罪,并判处张建中有期徒刑两年。张建中这一罪名和李培国直接有关,因为张建中受霍海音的委托全权处理价值9.52亿的股权,而张建中又把这种权力转委托给李培国。 今年47岁的李培国不但是原香港富国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而且是大连奔德国际金融中心有限公司总经理。价值9.52亿元的股权即为大连奔德70%的股权,该股权名义上原属霍海音,实际所有人是北京市商业银行。李培国正是凭借张建中的转委托,在霍海音一案中把该股权非法占有。 欲壑难填 行长犯下大案 霍海音当行长时,于1993年对大连奔德的房地产项目产生了兴趣。其最终违法放贷,将7亿多元的贷款投入大连奔德运作奔德大厦项目。 1996年底,奔德集团资金出现问题,项目运作困难。经过洽商,奔德集团将其持有的股权作价9.5亿元,转让给香港银富财务有限公司,而银富公司成立于1991年1月,董事就是霍海音及其胞弟霍海波。股权转让后,霍海音成为大连奔德项目的董事长。银行的钱,转眼进了行长腰包。 1998年霍海音被捕,直到2002年12月20日,其犯下的大案才最终有了定论。一年后,霍海音被判处死刑。 富商玩起“空手道” 霍海音所犯案中,以大连奔德所涉及的金额最大,如果能把该项目处理好,挽回银行的损失,可以为其减轻罪责。 李培国听说霍海音一事后,说富国公司有实力收购大连奔德。1998年12月10日,李培国拿到了全权处理大连奔德的转委托书。富国公司与银富公司于1999年2月12日在香港签署了关于大连奔德股权的《转让协议书》,并最终骗取了大连市外经贸委的同意。这样,在没有实际出资的情况下,李培国将原北京市商业银行在大连奔德的70%股权\(价值人民币9.52亿元\非法占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