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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签就业协议不发毕业证? 省教育厅认为此举违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5日07:06 东方今报

  今报郑州讯 不是每一个大学应届毕业生都能立即找到工作,但有的高校就规定:不签好就业协议,就不发毕业证。

  郑州市农业路上某高等专科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小陆投诉说,学校规定他们必须签好就业协议,然后才发毕业证。“找到工作的立即提档出去;找不到工作的,要向学校交钱,把档案托管到人才交流中心,要不就不发给毕业证。”

  小陆是南方人,现在还没找到工作,但她并不想把档案留在郑州。“不是有择业期吗?我想先拿到毕业证回老家,找到工作再签协议,但学校就是不允许。”小陆说。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小陆所在的学校。在该校就业指导中心门外,一名2004年毕业的学生手提档案袋,她告诉记者,她的档案两年来一直放在学校,她并不知道今年的规定。

  而就业指导中心的工作人员说,不签就业协议就不发毕业证的规定,他们不太清楚。应届生的毕业证已经发放到各院系,“发不发由各个系自己定。”

  与此同时,省会其他高校也有应届生反映,学校要求他们必须在离校前,把档案提出学校。不少应届生认为这是学校为了提高就业率,而故意刁难他们。

  昨日下午,记者就此采访了省教育厅大分办。大分办负责人说,在两年的择业期内,高校可以免费为毕业生保管两年的档案。这种保管与人才交流中心的保管性质不一样,不能办理职称评定、工龄计算等手续。“毕业生找到工作,签了就业协议,或考上研究生后,可以到学校把档案提走。”否则,在择业期结束后,档案将会被退回原籍。

  大分办表示,各级教育部门并没有毕业生不签就业协议,就不发毕业证的规定。一些高校这样做,属违规行为。不过应该注意的是,也有高校向大分办反映,随着就业形势日益严峻,不少毕业生都把档案丢在学校不管不问,也使高校有限的人力物力不堪重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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