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证“遗失补证”有新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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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5日07:20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近年来,随着房产交易量的日趋上升,房产欺诈行为也呈现出多种方式,除了伪造各类证件、假冒产权人骗取产权外,近期又有一种新的房产欺诈行为受到了房管部门的关注,也就是挂失他人产权证后再以新证骗取抵押款。 房管部门表示,为了防止他人在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况下骗取其身份证件后办理产权证遗失补证手续,再以新的产权证办理抵押登记,以此骗取抵押款,近日房管局出台了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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