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受灾省获1.16亿救灾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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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5日07:36 潇湘晨报 | |||||||||
据新华社电民政部会同财政部昨日向福建、江西、广东、广西等4省(区)下拨中央救灾应急资金1.16亿元,其中福建4000万元,江西3500万元,广东2000万元,广西2100万元,用于帮助解决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问题。 5月25日以来,我国南方连续出现大范围强降雨天气过程,造成浙江、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等9省(区、市)发生严重洪涝。初步统计,灾害已
另外,6月12日至13日,贵州局部地区遭受了严重的山洪灾害。国家防总工作组已于13日连夜赶赴贵州指导抢险救灾工作。国家防总要求严加防范,遇有突发性天气和灾害迹象要立即采取果断措施,及时转移受威胁地区的群众,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