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 每月举行一次新闻发布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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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5日07:47 广西新闻网 | |||||||||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文彩云)南宁市将全面建立新闻发言人、新闻发布制度,每月定期举行新闻发布会。这是记者昨日从南宁市政府获悉的。 “今后,南宁市将通过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向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公布重大事项的活动。”南宁市政府相关人士向记者介绍,有关部门目前正着手建立南宁市人民政府、南宁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政府二级新闻发布机制。新闻发布的主要内容包括5个
据介绍,南宁市人民政府新闻发言人将由南宁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分管副秘书长和南宁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来担任。根据实际需要,将不定期主持召开记者招待会、通气会等,向媒体公布事关全局或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的有关信息,原则上每个月举行一次。 南宁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各县区政府,也都要设立新闻发言人。南宁市人民政府各部门要明确1名分管负责人作为本部门新闻发言人;各县区政府要明确1~2位分管领导作为本县区新闻发言人,负责组织管理本部门、本县区的新闻发布工作。 若遇到有一定社会影响的重要活动、自然灾害、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公共卫生事件、重大交通、治安、刑事案件等事件,还将不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通气会等,向媒体公布有关信息。对社会影响较大的事件,将以南宁市人民政府名义发布;对一般性突发事件,由事发地县区政府新闻发言人和市直主管部门新闻发言人共同组织、协调和归口管理新闻发布工作。 编辑:杨东作者:文彩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