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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价要随油价涨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5日08:00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本报海口6月14日讯 (记者张鹏毅)我省将建立交通运输业运价与油价联动机制。这是记者今天从省物价局获得的消息。

  据悉,随着国内成品油价格与国际市场接轨,油价波动较为频繁,为适时消化成品油价格调整给交通运输业带来的影响,我省决定建立运价与油价联动机制。但是,油价与运价具体联动水平和出台时间,由该行业业务主管部门(或协会)根据油(气)价调整情况提
出申请,按现行价格管理权限批准后实施。

  据了解,我省运价与油价联动的指导性标准如下:一是出租汽车运价与油价联动机制。今后每当市场93号汽油每升提价达到0.50元或天然气每立方提价达到0.55元(以2006年5月24日油(气)价为基数计,今后基数以此类推,下同)时,允许出租汽车向乘客加收燃料差价0.50元/车次。当油(气)价回落时,以此类推,相应降低燃料差价。二是公路客运运价与油价联动机制。今后每当市场0号柴油每升提价达到0.50元时,允许公路客运企业向乘客收取燃料差价每人公里0.005元。油价回落,以此类推,相应降低燃料差价。三是农村道路客运运价与油价联动机制。按省制定的公路客运运价与油价联动机制标准减半收取。四是旅游汽车运价与油价联动机制。今后每当市场0号柴油每升提价达到0.50元时,旅游团队每车每天运价相应提高30元。油价回落,以此类推,相应降低运价。

  以上联动标准为我省指导性标准,具体联动水平和出台时间,由该行业业务主管部门(或协会)根据油(气)价调整情况提出申请,按现行价格管理权限批准后实施。价格联动机制的启动应充分考虑当地市场供求、经营状况、运价实际执行情况及其他相关因素,把握好油(气)价调整与运价联动的时机,既要通过联动及时化解油(气)价上涨带来的影响,又要避免联动引发新的矛盾。

  (相关报道见第七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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