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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助有保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5日08:06 千华网

  鞍山日报消息(记者 王迪)日前,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鞍山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正式出台。

  该《预案》按食品安全事故从高到低分为特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较大食品安全事故、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四大类。适用范围包括在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流通、消费等环节中发生食源性疾患,造成社会公众大量病亡或者可
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据了解,对于重大的食品安全事故将分级响应:特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由国家应急指挥部或办公室组织事实;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由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组织实施;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由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组织实施;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由县级政府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应严格按照信息归口、统一对外发布的原则,由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及时向社会发布食品安全事故信息。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涉及或影响到我市行政区域的,市应急指挥机构应及时通报相关市,并报省政府及其相关部门。

  我市已成立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时,还成立了事故调查处理组、医疗救治组、专家咨询组、现场检测组和综合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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