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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下放环保责任排污权可有偿出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5日08:40 法制日报

  本报广州6月14日电 记者邓新建 今年广东将实施环境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并逐步推广排污权交易,使企业生产成本完整地反映环境成本。这是记者今天从广东省有关部门获悉的。

  广东省有关负责人说,今年广东将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环保总局的要求,实施环境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将逐步推广排污权交易。广东将试点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实行排污
权有偿取得。即通过政府招标、拍卖等方式,将排污权有偿出让给排污者。在此基础上,广东将逐步推广排污权交易,使企业在利益驱动下,珍惜有限的排污权,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并从减排中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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