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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长:改变拨款方式不改变资金使用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5日08:51 海峡网-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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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长:改变拨款方式不改变资金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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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强 市财政局局长(梁伟 摄)

  本报讯 (记者 陈泥 通讯员 李如春)昨日召开的厦门市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动员部署大会结束后,市财政局局长黄强就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有关问题接受了本报记者的专访。

  记者:请您简要介绍一下国库集中支付的涵义及其特点?

  黄强:国库集中支付,顾名思义就是将所有财政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由财政部门通过国库单一账户将资金直接拨付到收款人。它包括四个特点:一是每个预算单位都要在代理银行开设国库单一账户,而且这个账户平时都是“零余额”;二是财政资金拨付不用“中转”,而是“直达”商品和劳务供应者;三是财政资金不再按月拨入预算单位账户,而是什么时候用钱什么时候拨付;四是财政监督“关口”前移,预算单位每一笔支出都在财政部门的监控之下,花钱的全过程都清晰透明。

  记者: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预算单位每一笔支出都在财政部门的监控之下,这是否意味着国库集中支付是财政集权的一种表现?

  黄强: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主要是为建立规范、透明的财政资金拨付方式,加快“阳光财政”建设的步伐,不涉及财政部门的“收权”或“集权”问题。改革的目标是要建立一种财政资金高效运作的新机制。这种机制与过去相比,存在“三变三不变”:一是改变账户设置,但不改变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主体地位;二是改变资金的拨款方式,但不改变预算单位的资金使用权;三是改变资金管理的不规范现象,但不改变单位的财务管理权和会计核算权。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财政部门将通过不断完善改革方案和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单位正常用款的方便、快捷。

  记者:我市国库集中支付自2004年4月1日开始试点,到现在已两年多了,这项改革的进展情况及其成效如何?

  黄强:我市目前已在50个部门140个基层单位进行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主要体现在:建立了连接人行、代理银行、预算单位的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系统,为全面推行改革提供了条件;在提高基层单位用款效率的同时,防范了有些主管部门“雁过拔毛”、截留资金的现象;实现了财政部门对资金运行的全过程实时监控,杜绝了“暗箱操作”,增强了预算执行的透明度,有利于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克服了以往财政资金过早地流出国库的弊端,有利于加强资金的统一调度和管理,增强了政府宏观调控能力。(来源: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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