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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财政资金拨付取消"中转站"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5日08:51 海峡网-厦门日报

  我市下月起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预算内、外资金全面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本报讯 (记者 陈泥)昨日召开的厦门市全面推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动员部署大会透露,从今年7月1日起,我市将在市属所有部门,包括机关和事业单位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预算内、外资金全面实行国库集中支付。这意味着,今后财政资金的使用将实现全程“阳光操作”,透明度大大增强。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丁国炎出席了昨天的会议并
讲话。

  市财政局局长黄强在会上指出,传统的预算单位重复和分散设置账户,财政资金流转环节过多,对财政支出缺乏全过程有效监督,单位自行管理银行账户,并拥有资金实际支配权,导致支出行为随意性较大,资金被截留、挤占和挪用等问题时有发生,特别是一些专项资金,往往落实到具体项目上时“短斤少两”,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一些预算单位不同程度地存在会计信息失真、财经纪律松弛和私设“小金库”等违法违纪问题,有的还相当严重。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就是要有效地解决这些问题。

  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是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核心内容。据了解,市政府日前已发出通知,要求市属各预算单位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认真清理和归并原有银行账户,除了住房基金专户等特定用途的专用存款户外,原有各支出账户应合并为一个基本支出账户,主要用于核算在改革实施前财政已拨付的资金;同时,开设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形成全市规范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奠定基础。

  黄强表示,实施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后,凡是纳入改革范围的预算单位,均要按照财政支出类型,全面实行以财政直接支付为主、预算单位授权支付为辅的集中支付方式,将财政资金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商或用款单位。

  据介绍,为确保单位正常资金用款需要,预算单位每月月中可调整用款计划,特别紧急的用款可随时报送计划、随时审批计划;

财政部门还实行了限时办结制度,在接到单位申请两天以内,将资金直接拨付到商品或服务供应商。下一步,还将采用公务卡的方式,规范现金的支付与结算,制订监督、考核代理银行的办法,促进代理银行提高服务质量。

  链接:财政局长:改变拨款方式不改变资金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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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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