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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余户业主面临被断电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5日08:58 沈阳晚报

  6月14日上午,当东陵区万泉商务中心的众多业主上班时,突然发现电梯口旁贴了好几份通知,其中一张出自万泉供暖公司变电所的《停止供电通知》尤为让大家伙“心惊”,通知上称由于物业公司拖欠电费6万元,如果6月15日前不交清欠费,变电所6月16日8时对整栋大厦停止供电。“每个月都交电费呀,怎么能欠费呢?”莫名其妙的业主拨通了本报的热线电话。业主委员会:“老物业”欠电费

  当日中午,记者在万泉商务中心采访。业委会的张主任告诉记者,万泉商务中心是一栋商务写字楼,业主们基本上是2005年入住的,共有119户业主。入住时的物业公司是开发公司聘请的辽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简称辽沈物业),当时物业费是每平方米2元。2006年1月,物业费上涨到每平方米3.5元,引起了很多业主的不满。为了维护自身的权利,业主们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并通过业主大会决定解聘辽沈物业。从4月1日开始,辽沈物业停止了对整栋楼的物业服务,但一直没有搬出大厦,也没有与业委会聘用的新物业公司进行交接。业委会多次与其协商,东陵区小区办也多次介入,但辽沈物业却以有业主拖欠物业费为由,没有进行交接。辽沈物业:欠费收齐交电费

  在停止供电通知旁,记者看到了辽沈物业贴出的一张通知,上面称是业委会擅自收取物业费,才造成他们无法交纳电费,所以一旦停电,后果应该由业委会和欠费业主负责。记者在辽沈物业在万泉商务中心内设置的“清欠办公室”内采访到了一位王姓负责人。他称,辽沈物业没有和新物业进行交接,是由于还有业主拖欠物业费,不补齐物业费就交接“程序上不对”。王经理承认拖欠的电费是2005年12月到2006年3月的,拖欠的理由就是由于部分业主拖欠物业费,因为物业费中包含了公共部位的电费。他向记者表示,只要业主拖欠的物业费交齐了,他们会马上补交电费,还会马上办理移交手续。变电所:不交钱停电没商量

  业委会的张主任告诉记者,他们的确保管了部分业主应交给辽沈物业的物业费,没有转交的原因就是怕辽沈物业拿了钱之后“消失”。他们曾提出把拖欠的物业费先交给东陵区小区办,办完交接手续后由小区办把钱转给辽沈物业,但是没有得到对方的同意。

  记者当天下午又采访万泉供暖公司负责后勤的杨经理,他告诉记者,他们与辽沈物业签有代收代缴的协议,他们并不清楚那里更换了物业公司,因为没有新的物业公司与他们签订协议。因此,根据《电力法》的有关规定,如果在最后期限前,供暖公司收不到拖欠的电费,那变电所肯定会停止供电。本报记者刘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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