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用理念教育提升干警素质□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索维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5日09:00 正义网-检察日报

  在教育活动中,要坚持从四个方面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检察工作,推动队伍建设。

  一是在政治思想上,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定检察工作的政治方向。随着对外开放的深入和法学理论研究的繁荣,检察工作有效地借鉴了一些西方检察制度的有益经验,但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带来了一些消极影响。在检察工作中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有利于正本清源,牢牢掌握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主导权,坚定不移地坚持检察工作的社会主义方向。

  二是在业务工作上,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作为检察官执法办案的价值判断标准。检察机关经常会遇到一些疑难案件,大致有三种情况:一种是法律对某一类危害行为、争议行为没有规定;另一种是法律虽有明确规定,但依规定作出决定会有明显的负效应;第三种是法律规定在概念上不明确,对概念的不同理解会带来明显的差异。此时,检察官对案件的衡量、决断必须在法律的正义、经济的效益、社会的情感等诸多因素中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无疑为检察机关执法办案提供了一个价值坐标,有利于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三是在队伍建设上,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检察队伍素质的提高提供精神动力。市场经济的利益法则、西方资产阶级的生活方式以及封建社会传统思想都在影响着我们的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及时提出,有助于引导检察干警在正确的执法理念的指导下,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增强维护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能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检察队伍。

  四是在文化建设上,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促进检察文化水平的提升。先进的检察文化是保持检察工作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资本,它可以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供目标激励、精神动力和情感支持。检察文化有其自身的结构方式,执法理念在检察文化结构体系中,居于深层次、核心的地位,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树立,必然会带来检察文化整体上的创新。

索维东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