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 制定预案负责灾民生活救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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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5日09:28 每日新报 | |||||||||
据悉,市民政局制定了《天津市防洪群众生活救助应急预案》,凡本市发生自然或者人为因素导致的洪水、暴雨渍涝、台风、风暴潮等灾害事件,出现部分或大量灾民需紧急转移或提供必要生活救助的,民政部门将立即启动预案,保障受灾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当出现由于洪涝灾害,一次灾害过程造成紧急转移安置群众2000人以上,或因灾死亡5人以上,或因灾倒塌房屋1000间以上,或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按照有关规定启动天津市防洪应急预案的,将按相应等级同时启动本预案。依照洪涝灾害的严重程度划分的
<责任编辑>闫新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