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社保系统落实农民工先行参加“平安计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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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5日09:29 天津日报 | |||||||||
本报讯(通讯员武金梁记者张璐实习生张亚薇)昨天从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获悉,按照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为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实施的“平安计划”,本市社保经办系统落实农民工先行参加工伤保险“平安计划”的各项举措将相继出台。据悉,本市社保中心将为先行办理农民工工伤保险的参保单位开辟专门服务窗口的绿色通道,为加快办理农民工工伤保险登记、申报核定、缴费结算和待遇核定、待遇支付等业务提供一站式服务,确保国家平安计划在本市顺利实施。
据了解,“平安计划”包括一个重点、三年目标、五项政策、十条措施。一个重点,即以农民工较为集中、工伤风险程度较高的建筑等企业为重点。三年目标,即用三年左右时间,将农民工基本覆盖到工伤保险制度之内。五项政策,即针对农民工的就业特点,“平安计划”重申了要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农民工参保、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待遇支付方面的有关政策。十条措施是通过各种切实可行措施的综合运用,从不同方面切实保证三年目标的实现。 据了解,本市社保中心从2004年11月开始办理农民工工伤保险,截至今年3月,已向1600名农民工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约1090万元。随着“平安计划”的实施,在本市务工的广大农民工,将进一步享受到“平安计划”的工伤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