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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挂空籍和无籍就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5日09:30 河北日报

  严格中小学学籍管理严禁挂空籍和无籍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实行留级制度

  本报讯(记者张丽辉)省教育厅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严格中小学学籍管理,严禁挂空籍和无籍就读,杜绝一生多籍现象。

  通知要求,中小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学籍管理规定。严禁公办中小学与按民办机
制运行的改制学校(含分校)学生、民办学校学生混合在校及混合编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实行留级制度,不准以任何理由劝退学生,不准开除学生或以任何理由将学生驱赶出校园,普通高中学校开除学生需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全日制初中学校不得招收学生插班复读或变相留级复读,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不得占用学校正常的教育资源举办高中毕业生复读班,也不得招收高中毕业生插班复读。严格规范转学工作。接收学校必须凭学生转学证方可办理入学手续,不得私自接收不符合入学手续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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