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下调经营性单位有线电视收费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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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5日10:28 沈阳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张建芳)从今年6月1日起,沈阳市下调了经营性单位有线电视收费标准,广大宾馆、饭店、旅店、招待所、商店(有销售电视业务)等和放像点、舞厅等娱乐场所受惠不小。 沈阳市物价局近日下发文件《关于沈阳市取消和下调经营性单位有线电视收费标准的通知》,文件明确说:一、取消经营性单位有线电视初装费1000元,取消经营性单位增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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