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沈阳市下调经营性单位有线电视收费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5日10:28 沈阳晚报

  本报讯(记者张建芳)从今年6月1日起,沈阳市下调了经营性单位有线电视收费标准,广大宾馆、饭店、旅店、招待所、商店(有销售电视业务)等和放像点、舞厅等娱乐场所受惠不小。

  沈阳市物价局近日下发文件《关于沈阳市取消和下调经营性单位有线电视收费标准的通知》,文件明确说:一、取消经营性单位有线电视初装费1000元,取消经营性单位增机
费每增加一个接口500元,取消经营性单位闭路电视系统并网费每台100元。上述收费标准取消后,经营性单位安装有线电视的初装费增机费,按现行居民用户安装标准执行,商品房统一布置有线电视的初装费每户380元,后期单独增加的每户430元。二,经营性单位有线电视收费标准从现行45元/月下调为15元/月,与普通百姓12元/月的标准几乎持平。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