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十六年弄清一宗贪污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5日10:41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本报凤阳讯身为县人事部门聘用的农经会计王某,在任职的前3年内,采取虚列支出、重复报销等手段,大肆贪污公款50798.36元。在其作案16年后,终于被检察机关揪出狐狸尾巴。2006年6月8日,凤阳县人民法院以贪污罪一审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六年。

  王某系凤阳县人事局聘用干部,逮捕前分别在该县大溪河乡、石门山镇、黄湾乡任农经会计。1996年5月22日因涉嫌犯挪用公款罪被凤阳县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同年12月1日
因挪用数额较小被撤销案件。

  1997年8月11日、2002年3月4日,王某两次被举报贪污、挪用公款,均因证据不足而未立案。2004年8月18日,王某因涉嫌贪污被逮捕。法院经审理查明,王某在其任职的1987年7月至1990年3月期间,在经办乡小学建校费支出、筹集转汇电视台集资款、购买机电设备、结算电灌站水费等工作时,利用职务便利多次采取虚列支出、重复报销等手段,累计贪污公款50798.36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作为国家机关委托管理国有财产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列支出的手段贪污国有资产,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贪污罪,依法对其做出有期徒刑六年的判决。在作案16年后,王某终未逃脱法律的制裁。 (高建业)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