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交警实行 属地双重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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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5日11:21 温州都市报 | |||||||||
本报讯昨天上午,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警总队温州支队增挂温州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警支队的牌子,并列入市公安局机构序列。今后,高速交通警察将实行属地双重管理。 温州高速交警支队组建于1998年,管辖同三线和金丽温高速公路温州段共215.21公里,担负交通管理和治安、刑事案件前期处置工作任务。今后市公安局主要负责协助省高速公路交通部门抓好辖区内高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将高速公路交通安全问题纳入本市交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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