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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房产欺诈行为 产权证“遗失补证”有新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5日11:30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近年来,随着房产交易量的日趋上升,房产欺诈行为也呈现出多种方式,除了伪造各类证件、假冒产权人骗取产权外,近期又有一种新的房产欺诈行为受到了房管部门的关注,也就是挂失他人产权证后再以新证骗取抵押款。

  房管部门表示,为了防止他人在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况下骗取其身份证件后办理产权证遗失补证手续,再以新的产权证办理抵押登记,以此骗取抵押款,近日房管局出台了新的
规定,今后在办理遗失补证时需按以下操作手续办理:办理遗失补证登记时产权人必须亲自到场,同时携带南京市房屋档案馆出具的房产挂失证明、公告挂失期满30日的报纸及本人身份证件办理补证手续。如只遗失了房屋共有权证,房屋所有权人及共有权人需共同前往登记中心办理遗失补证手续,并将未遗失的其余产权证一并交回。如产权人因故不能亲自办理补证手续,要通过委托的方式办理补证登记,其委托书必须经过公证或律师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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