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江西采伐管制 林农需有《林木采伐许可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5日13:28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南昌6月15日消息(记者蔡福津 徐春林 通讯员郭耀东) 江西省首次推出的县、乡、村、组“四级”联管“新型”《林木采伐许可证》发放试点工作,6月14日在该省修水县黄沙镇付家铺村正式实施。

  付家铺村二组林农张代忠早早来到村委会,领到“新型” 《林木采伐许可证》时他激动地说“此次林改办证是党和政府对林农下的一颗定心丸,真正体现了党的政策落实、兑
现,扭转以往‘山上一片光、山下一片荒’的不良局面”。

  当天象张代忠一样领到“新型”《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林农有18人,他们是修水县首批领起“新型”《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林农。

  过去,《林木采伐许可证》在发放中间环节被截留、代领、冒领,乱砍滥伐山林的现象时有发生。今年3月底,修水县根据境内山多林广,森林资源丰富的地理资源优势。通过调查研究,确定黄沙镇付家铺村为县、乡、村、组“四级”联管《林木采伐许可证》发放试点村,并由县、乡、村、组委派专人组成林木采伐审核领导小组。通过“四级”联管规范采伐管理、放活森林经营,增强广大林农持证采伐、凭证销售的法律意识,打破木材垄断经营、地区封锁,有效制止了非法经营、违规收费、买卖采伐证行为,维护了广大林农的利益。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