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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条意见助非公经济发展 赣放宽垄断领域门槛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5日15:12 中国江西网

  

38条意见助非公经济发展赣放宽垄断领域门槛

  15日上午,江西省召开《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中国江西网记者 邓小勇 摄)

  

38条意见助非公经济发展赣放宽垄断领域门槛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陈东有出席新闻发布会并讲话。(中国江西网记者 邓小勇 摄)

  中国江西网6月15日南昌讯(记者 邓小勇 报道)江西鼓励全民创业又吹东风。记者今天获悉,省政府日前出台《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放宽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门槛,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财税支持和金融支持,推动我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意见放宽了非公有资本市场准入门槛,贯彻平等准入、公平待遇原则,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电力、电信、铁路、民航、石油等垄断行业和领域,支持非公有资本参与城镇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污水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与运营,支持、引导和规范非公有资本投资教育、科研、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的非营利性和营利性领域,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金融服务业和国防科技工业建设领域。

  意见加大了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财税支持,鼓励支持自主创业,支持非公有资本创办第三产业,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参与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创办资源综合利用型企业。江西省财政将逐年扩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有条件的市、县(区)还将在本级财政预算中设立相应的专项资金。

  意见规定,非公有资本进入农业产业化领域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农业生产者购进的免税农产品和向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的农业产品,按13%抵扣进项税额。对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级加工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意见规定,非公有制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2年,以后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企业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所得,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免征企业所得税。非公有制企业投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可按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意见还加大了对非公有制经济的金融支持,对非公制企业贷款额度在500万元以内、不动产抵押能够落实、投资回收期不超过一年的一般固定资产贷款,商业银行将减少贷款审批环节。意见还要求城市商业银行和城市信用社积极吸引非公有资本入股,农村信用社积极吸引农民、个体工商户和中小企业入股,增强资本实力。

  意见还提出,法律法规无明令禁入的领域都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江西省政府成立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加强对全省非公经济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规划和政策协调,每两年召开一次全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表彰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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