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道孚县原副县长甲波扎西贪污被判13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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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5日17:03 新华网 | |||||||||
新华网成都6月15日电 (记者 任硌) 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审结道孚县原副县长甲波扎西贪污、受贿一案,以甲波扎西犯贪污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收缴赃款近60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甲波扎西利用其分管矿业的副县长身份以及代表道孚县政府协调道孚县润丰矿业有限公司工作之便,私自收取这家公司应上缴县财政的“县长协调费”19万多
甲波扎西于2004年4月至同年12月,利用其分管矿业工作之便,两次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近40万元。(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