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国家机关人员支持土地违法将被追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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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5日18:33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6月15日电 (记者 张晓松) 为严明法纪坚决制止土地违法,国土资源部日前发出紧急通知:对非法批地和暗中支持导致土地被违法占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对土地违法行为的发生起决定性作用的领导干部,将依法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据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最近一个时期,一些地方土地违法现象又有所抬头
这位负责人指出,制止各类土地违法行为,遏制乱占滥用耕地之风,关键在于严明法纪,处罚到位,追究责任到位。为此,国土资源部要求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置国家政令于不顾,不听制止,顶风违法的,必须公开曝光、从重处理。对土地违法行为未依法处理到位即补办建设用地手续的,按非法批地处理。 国土资源部要求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清理违法违规用地的同时,要组织力量严肃查处重大土地违法案件。重点查处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违反国家产业政策批地、越权批地、非法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等土地违法行为。凡未依法进行农用地转用审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批准“以租代征”的,按非法批地从重处理;单位和个人擅自“以租代征”的,按非法占地和擅自出租农民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从重处理。通过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避国务院基本农田占用审批的,按非法批地处理。违反国家产业政策或供地政策供地的,按非法批地处理;擅自占地或骗取批准占地的,按非法占地从重处理。 另据了解,为促进地方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严肃查处土地违法案件,巩固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成果,国土资源部与监察部决定,联合开展对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以来的土地违法违规问题及处理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地方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也将会同监察部门,组织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检查违反国家宏观调控政策,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和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严重侵害农民利益等土地违法问题。通过检查,对以罚代责、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错误行为予以坚决纠正。(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