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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防总要求防汛责任人迅速上岗到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5日19:45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6月15日电 (记者 姚润丰) 为切实做好2006年防汛抗洪工作,确保安全度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的规定,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日前通报了全国大江大河、大型及防洪重点中型水库、主要蓄滞洪区和重点防洪城市的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

  国家防总要求,各级防汛行政责任人要按照国家防总《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防汛抗旱工作职责》,迅速上岗到位,切实担负起责任,认真做好2006年防汛抗洪的各项工
作,确保防洪安全。

  通报要求各地结合实际,逐级落实本地区、本部门的江河、水库、蓄滞洪区、城市的行政首长防汛责任制,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严肃防汛纪律,对因玩忽职守、工作不力等造成严重损失的,要依法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另悉,面对严峻复杂的防汛抗旱形势和近期南方发生的洪涝、台风、干旱等灾害,今年以来,国家防总已商财政部安排9.71亿元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各地防汛抗旱工作,其中安排汛前度汛应急项目5亿元,特大防汛补助费1.76亿元,特大抗旱补助费2.95亿元。(完)

  14日,《北京市防汛应急预案(2006年修订》)正式向市民公布。北京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人表示,今年从预警发布、预警响应、应急响应到指挥到位,整个流程较去年更加规范,责任明确。 据介绍,这次修订,明确了四级汛情预警级别,由低到高把汛情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加以表示,同时建立了四级预警响应和四级应急响应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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