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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脚被砍伤 术后三天死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5日23:29 海峡都市报

  N陈东升/田米 文/图

  本报讯 手脚被砍伤,送医抢救后病情稳定,3天后,病人突然死亡。家属质疑医院救治不积极,医院方认为死因是心肺功能衰竭。昨日上午,泉州东南医院发生了这样的医患纠纷。当日,死者家属向丰泽公安分局申请法医鉴定。

  记者了解到,10日晚上11时许,在泉州工作的南平人钱某被人砍伤手脚,经东南医院6小时手术救治,病情基本稳定。到了12日下午1时许,钱某病情突然恶化,经多次抢救无效后死亡,死因是心肺功能衰竭。事后,医患双方就死因发生争议。

  “我儿子才29岁,一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怎么可能因为被伤了手脚就这么去了呢?”钱某的父母对儿子的死因很不解。据他们了解,钱某11日做完手术后,长达近24个小时未挂吊瓶,而这段时间,院方还以欠医药费为由,不按处方给拿药。

  对于家属的质疑,钱某的主治医生吴先生解释说,虽然钱某只是手脚被砍伤,但多处骨折,大动脉也断了。“而之所以会出现这种结果,是因为外伤有一个过程,来我们医院时血压脉搏已经测不清了。那么在受伤以前,也就是血压脉搏测不到的这段时间有多长?据家属说可能有一个小时,这对心肺功能肯定是有损伤的,后来我们再抢救再输血,但心肺功能的损伤已经是造成了。”

  同时,吴医生也断然否定了“停药”的说法。“不挂吊瓶并不代表停药,我们一直给病人注射扩张血脉的药。”吴医生说,之所以没挂吊瓶,是考虑到病人心脏的承受能力,在手术当中已经给病人输了大量的液体,这个时候再大量输液,心脏功能负担不了,因为心脏本身就有损伤。就算之前欠费1.7万元,我们也一直都在做抢救、手术,不会因此不给用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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